《禁蒙面法》被裁定違憲 政府要求暫緩判決否則鼓勵犯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11/21 20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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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議員(左起)梁繼昌、郭榮鏗、范國威及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到庭旁聽。(陳靜儀攝)

高院於本周一(18日)裁定《禁蒙面法》違憲,律政司今(21日)向法庭表明準備提出上訴,要求頒令使《禁蒙面法》於上訴期間仍然生效或暫緩裁決,否則變相鼓勵市民戴口罩參與公眾活動及干犯刑事罪行。與訟立法會議員及梁國雄一方質疑,此舉嚴重侵犯基本人權,亦會造成法律混亂。

代表律政司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出,政府一方已準備就法庭裁定《禁蒙面法》的裁決提出上訴,待法庭頒下正式命令後即會正式提交文件,並要求法庭於上訴期間,頒令使《禁蒙面法》仍然生效,或暫緩《禁蒙面法》違憲的裁決。

余引用案例指,法庭可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頒下暫時生效命令,而鑑於現時香港的情況,幾乎每天都有暴力事件發生,若現時《禁蒙面法》失效,將會予社會錯誤訊息,鼓勵市民戴口罩參與公眾活動及干犯刑事罪行。

余又指若上訴庭日後裁定政府上訴得直,現時配戴口罩出現公眾活動的市民即再墮法網,若法庭拒頒令使《禁蒙面法》維持生效,將會使那些市民置身違法風險中,即使沒有《禁蒙面法》,警方仍然有權力截查市民及要求對方脫下面罩以核對身份,若市民以《禁蒙面法》違憲為由拒絕,或會因阻差辦公而被捕。

代表24名立法會議員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則回應指,政府以一項違憲的法例拘留任何人,已構成非法拘留,侵犯被捕人士的人身自由及基本權利。李舉例指日前在理工大學發生的衝突中,不少青年離開理大時被警方脫下口罩及登記個人資料,反映即使沒有《禁蒙面法》,警方仍可辨別被捕人士的身份。

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亦指,若政府引用一項已被裁定違憲的法例進行拘捕和檢控,才會造成真正的法律混亂,事實上無論法庭是次裁決如何,被捕人士仍可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,而法庭亦必須根據司法覆核結果批出人身保護令。法官聽罷陳詞後,決定連同司法覆核的正式命令一同押後頒布裁決。

記者:楊詠渝